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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商店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76页(404字)

由文化部门负责领导和管理的、专营或主营历史文物的商店。

如古玩店、字画社、历代陶瓷门市部等。主要根据国家规定,负责收集和经营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陶瓷器皿、铜器杂项、珠宝玉器、金银首饰、字画刺绣、碑帖印章、文房四宝等各种历史文物以及新旧仿古工艺品。

各地一般设有总店,专门负责收集、采购、鉴选、加工、整理及附设营业的管理等工作。在总店内分设门市部,专门负责供应。在门市部中分内柜、外柜和委托部三个部分。内柜,掌握收进的应由国家保存的重要文物,专门供应国内各地博物馆、大专院校和科研部门的需要;出售经过选择的不能出口的一般文物,在国内流通,以满足文物爱好者的需要;外柜,主要经营文物复制品,及经过选择的可以出口的一般文物,以满足外宾、侨胞的需要;委托部,统一办理接受私人委托出售文物的业务,按文物的性质,分别在内外柜出售,使私人持有的文物能及时流通,以利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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