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纲五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8页(482字)

儒家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的伦理教条。

“三纲”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五常”是“仁、义、礼、智、信”。西汉董仲舒集儒家思想之大成而系统提出,并进行了理论论证。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正名思想,孟子提倡“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和“仁、义、礼、智、信”等思想。韩非据此进一步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此天下之常道也”(《忠孝》)。

这里的三个“常道”,即是“三纲”。董仲舒把“三纲五常”系统化为不可改变的封建纲常伦理关系,以“五常”作为“三纲”的补充,以“阳尊阴卑”思想论证了纲常关系的不容颠倒,“君臣父子夫妇之义,皆取诸阴阳之道”(《基义》)。

以“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理论论证了这种纲常之道乃是“天意”,“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基义》)。人们只能信守,永远不能改变,即所谓“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以此论证封建秩序的神圣和永恒性。从此,“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教条,成为长期束缚劳动人民的巨大绳索。

虽然在五四运动中受到了批判而退出了统治舞台,但至今在群众中尚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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