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4页(456字)

①“共性”的对称。

指每个事物的特殊性。唯物辩证法认为,一切事物既包含个性,又包含共性,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个性表现并丰富共性。②心理学术语。指个人在生活实践中经常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带有一定倾向性的个体心理特征的总和。

它包括个性倾向性(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和个性心理特征(气质、能力、性格)两方面。个性倾向性是个性的动力系统。

个性心理特征表现出人们的稳定的心理特征的个别差异。个性是其有一定生理素质的人,在社会环境的影响下,通过社会实践活动而逐步形成的。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

个性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它的独特性。一个人在某种生活条件影响下形成的个性具有相对稳定性,但是也不能把个性稳定性理解为一成不变。一个人随着年龄的增长,实践活动的改变,以及自己的主观努力,个性在不同程度上也是可以改变的,个性的稳定性和个性的可变性是对立的统一。

管理工作的“谋在攻心”,教育工作的“因人施教”,组织工作的“知人善任”,都要对自己工作对象的个性有具体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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