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92页(359字)

中共中央1963年3月27日批示颁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的准则。

它是依据中国共产党的纲领、路线,在总结了军队政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中国人民军队在创建、发展和壮大的各个历史时期,根据不同历史时期的需要,都制定有军队政治工作条例。该条例规定了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指导方针、性质、基本原则、任务、主要内容、组织形式、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它是保持人民军队的本色,克敌制胜的指针;是无产阶级先进军事科学的一个重要内容。

它明确规定人民军队政治工作的要点: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唯一宗旨;中国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是建军的根本原则;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是人民军队统一的革命纪律;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是军队的民主制度;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是军队政治工作的三大原则。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