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51页(452字)

是在因果关系问题上的一种唯心主义观点。

认为客观世界一切事物和现象,都是按照神的意志、目的创造出来的。恩格斯指出:“根据这种理论,被创造出来是为了吃老,老鼠被创造出来是为了给猫吃,而整个自然界被创造出来是为了证明造物主的智慧”(《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49页)。目的论提倡信仰主义,宣扬听天由命,安于现状,是剥削阶级用来麻痹劳动人民革命斗志,巩固统治的思想工具。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客观世界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具有规律性,因果性,而没有什么目的性。固然人的活动都是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但从归根到底的意义上来说,不是人们的目的决定社会物质条件,而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人们的目的。人的目的始终要受着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因果规律所支配,是第二性的。

目的论主要代表人物有古希腊的唯心主义哲学家苏格拉底,中国西汉唯心主义哲学家董仲舒等。在现代,新托马斯主义者仍然把上帝看成最高原因的目的,美国人格主义者有的干脆把自己的哲学称为“目的论的人格论的唯心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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