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协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71页(482字)

主要指政治协商,是发扬我国社会主义民主和正确处理统一战线内部关系,实行互相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也是发扬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派长期合作的一种重要方法。

我国的大政方针和各族人民政治生活中的重要问题需要经过政治协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我国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的各种问题,也需经过政治协商进行调解和解决。这种协商是民主的、平等的、真诚的,不敷衍应付,不强加于人,而是经过反复商量,充分交换意见,集思广益,真正达到政治上的一致或基本一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坚持发扬民主协商精神,把各民主党派和党外人士看作长期以来风雨同舟、共同奋斗的亲密战友,邀请他们举行民主协商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许多重要问题进行充分的商讨,取得一致的意见。

民主协商也常常被应用于社会生活、经济生活和党的生活中。当被运用到这些方面的时候,通常是指在一些重要问题或有分歧意见的问题上进行协商,听取和充分交换意见,以达到统一认识、统一步调促进工作顺利进行或问题合理解决的目的。这也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一种形式和经常被采用的一种工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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