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73页(510字)

①是把本民族的利益置于其他民族之上,排斥和歧视以至压迫、掠夺其他民族的思想和政策。

在许多民族存在的条件下,无论是比较大的民族煽起的大民族主义,还是少数民族煽起的地方民族主义,都是剥削阶级利己主义思想在民族关系上的表现,无产阶级政党都坚决反对。毛泽东指出:“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一定要搞好。这个问题的关键是克服大汉族主义。

在存在有地方民族主义的少数民族中间,则应当同时克服地方民族主义”(《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86页)。

无产阶级政党的原则是民族平等和国际主义,不是民族主义;主张各民族有自主权,全世界无产者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各民族无产阶级联合起来。但是并不简单排斥和否认一切民族主义,而对民族主义在不同历史条件下的作用进行具体分析。

在被压迫民族反抗异族统治,争取民族独立、民族解放运动,在民族独立国家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侵略扩张的斗争中,民族主义有一定的进步作用。②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的组成部分。孙中山在1924年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重新解释了民族主义,指出:“民族主义,有两方面之意义:一则中国民族自求解放;二则中国境内各民族一律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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