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现实表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11页(757字)

曾是党对待家庭成分不好,和社会关系有些问题的人的一项重要政策。

所谓“成分”,是指本人的家庭成分。它是根据本人在一个较长时间内主要生活来源的性质和方式划定的家庭阶级成分。

解放初期根据经济状况,曾划过地主、资本家、工人、农民等阶级成分。有成分论,是承认家庭成分对本人的思想和表现的影响,体现着经济状况决定人的思想和政治态度,环境决定人的唯物论思想。

不唯成分论,是承认除了家庭成分外还有其他多方面因素对本人发生影响,由此引起本人的内部的思想斗争而发生变化,也会出现家庭成分与现实表现不一致或不完全一致的状况。不唯成分论体现着辩证法的思想。唯成分论,是把家庭成分当作决定本人日后表现的唯一的、绝对不变的因素,把成分与现实表现之间的联系夸大为简单的等同。成分好则表现好,成分差则表现差。

所谓“老子英雄儿好汉,老子反动儿混蛋”,就是这种思想的具体写照。唯成分论是一种反辩证法的机械决定论。重在现实表现,是指在成分和现实表现的辩证统一中,主要看现实的表现。成分不好,本人自觉地改造,应受到充分的肯定和鼓励。

“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现实表现”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现着唯物论和辩证法的统一。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我国,剥削阶级已不复存在,这一完整思想的有关内容,已部分过时。但是历史和现实、家庭影响和社会影响关系还存在,国内外的阶级斗争还存在,因此这一完整思想的精华将被继承和发扬。今天有些从工人、农民、革命家庭中成长的人,由于放松要求,受资产阶级思想渗透,逐步蜕化变质,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对此不能因其家庭好就对其现实表现迁就姑息。今后仍然要坚持历史和现实的统一、家庭影响和社会影响的统一,仍然要坚持重在现实表现。对一些失足青年,对犯过错误的人仍然要坚持重在现实表现,鼓励向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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