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通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70页(532字)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文化部、卫生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9个单位在1981年2月联合发出。

《通知》指出,开展“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是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和具体形式。这项活动的开展,对于国民经济调整中改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护社会安定团结,恢复和发扬良好的社会风气,激励广大人民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建设,促进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长,都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要求为:(1)要抓好舆论宣传,造成全社会都讲文明礼貌的风气。(2)要把文明礼貌教育活动普及到全国,重点是城镇,特别是大中城市。

这项活动主要在青少年中开展,同时也要向广大群众宣传教育,发动各方面人员做青少年的工作,并以文明礼貌行为影响他们;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起模范带头作用。(3)开展这项活动要从各行各业的实际出发,使之具体化、经常化。

(4)文明礼貌活动,要同城市管理,整顿治安、市容,搞好社会秩序紧密配合。(5)要以“综合治理”的精神和“统筹安排”、“分工协作”的办法,搞好文明礼貌的活动。《通知》最后指出,中国历来有“礼仪之邦”的称誉,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把文明礼貌建设提到一个更高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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