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05页(478字)

毛泽东在制定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所确定的经济建设方针。

1956年,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已经提出了这一方针的基本思想。1958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把一整套同时并举的方针列为中国社会主义建设总路线的基本点。它包括:在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条件下,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同时并举;在集中领导、全面规划、分工协作的条件下,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同时并举,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同时并举。在国民经济中,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中央工业和地方工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洋法生产和土法生产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它们之间存在着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促进的关系。

毛泽东在总结中国和其他国家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基础上提出的一整套同时并举的方针,使中国在经济建设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只重视工业而忽视农业,只重视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只重视大型企业而忽视中小型企业,只重视洋法生产而忽视土法生产的倾向,以充分动员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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