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指导方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64页(413字)

中国共产党制定的指导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方针。

1986年9月28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作了如下规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促进全面改革和实行对外开放的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精神文明建设。根据这条指导方针的要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坚持一切着眼于建设,把注意力集中到团结人民、充分发挥人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和创造精神上来,集中到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上来;应当适应全面改革开放的要求,通过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形成有利于改革开放的理论指导、舆论力量、价值观念、文化条件和社会环境;应当紧密结合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的实践,自始至终对广大群众进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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