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65页(511字)

心理、思想意识的同义语。

最初被理解为虚无飘渺、不生不灭的精神实体,活在人体之中,人死后,灵魂脱离人体躯壳而飘移,有的升天,有的下地狱,可借尸还魂,或被超度再转人世。灵魂不死的观念,产生于人类蒙昧时期。恩格斯指出:在远古时代,人们还完全不知道自己身体的构造,并且受梦中景象的影响,认为“他们的思维和感觉不是他们身体的活动,而是一种独特的、寓于这个身体之中而在人死亡时就离开身体的灵魂的活动。……既然灵魂在人死时离开肉体而继续活着,那末就没有任何理由去设想它本身还会死亡;这样就产生了灵魂不死的观念”(《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220页)。现代唯物主义者赋予灵魂以科学的内涵,把它理解为人的心理和思想意识。灵魂是人脑的机能,人脑是产生灵魂(心理、思想)的器官;灵魂是客观物质世界在人脑中的反映;灵魂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精神现象,离开人脑这个特殊物质和客观物质世界,灵魂就不复存在,灵魂不死的论断是违反科学的。人的灵魂是可以塑造的,人们通过各种教育(或自我修养),丑恶的灵魂可以转化为完美、善良的灵魂。人们常把给人以良知的教育者、思想政治工作者誉为人类“灵魂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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