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组织活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88页(597字)

指背着所参加的组织(党、政、工、团等),从事违背该组织的组织原则的活动。

通常是指背着党组织进行违背党的组织原则的活动。人们在实践中结成各种社会关系,形成各种组织。如参加工作的都在一定单位的行政组织中活动,工会会员参加工会组织的活动,共青团员参加共青团组织的活动,共产党员参加共产党组织的活动。人们每多参加一个组织的活动,就多一重社会关系,多一重权利和义务。

作为一个党组织,为了保证参加它的成员的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有它一定的章程和组织原则。共产党员要遵守党章和党的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党员对党组织或党员有批评意见,不在党内批评,而在党外去乱讲;党员对党的方针、政策有不同意见或对组织的提议被多数否决后,在行动上不执行党的决议,另搞一套;在党内搞宗派活动,抬高一部分人,攻击另一部分人,或者背着组织搞串联,拉拢一部分人,排斥另一部分人等等,都属于非组织活动。不过,有的是打着合法的旗号背后搞非组织活动。

如利用选举酝酿被选举人,暗地里搞串联,扶持一部分人,排斥、打击另一部分人,实际上是搞非组织活动,搞宗派分裂活动。

有的是背着党中央、背着上级搞非组织活动。如高岗、饶漱石反党集团的活动。非组织活动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的表现,它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破坏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破坏党的团结和统一,破坏党组织的战斗力,对党危害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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