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22页(586字)

美学的基本范畴。

是指无限多样的美的事物背后所共同内涵的本质属性,是指客观事物形象中可以激起人的美感的内在属性,是指美的本质是什么。归根到底,美是真与善的和谐创造。人的创造性活动是一种自由的活动,而自由就是不断地从现实中汲取理想又把理想变成现实。作为创造性活动所追求的理想,首先包含着对客观必然性和现实可能性的认识,即具有“真”的因素;其次包含着主体的正当需要、价值和利益,即具有“善”的因素;再次包含着主体真善和谐蓝图的创造性设计和优化的选择。当人们通过实践活动实现了这一客观规律性和人的目的性相统一的理想时,当人们在静观这些自己或人类的创造成果时,会获得喜悦美好的感受——美感;而且就在实现理想的实践过程中,在变“自在之物”为“为我之物”的过程中,由于看到困难被征服、理想在逼近、自己的人的本质力量在发挥,人们也会产生美感体验。所以,要使真与善达到和谐就需要创造,而这种创造的成果是美的,其创造的过程也是美的,创造是美的源泉,哪里有创造,那里就有美。

认真把握这一美的本质十分重要。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塑造真、善、美统一的理想人格。而培养这种理想人格的最重要途径就是使教育对象逐步学会如何不断地从现实中汲取真善和谐的理想、又把这一理想变成现实,并在实现真善和谐的理想过程中发现美、体验美,从而提高自己的人格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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