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唯心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31页(364字)

唯心主义的一种基本形式。

认为世界的本原是某种客观精神,如“绝对观念”、“上帝”、“道”、“理”、“理念”等,是第一性的;客观事物以至整个客观世界,只是这种客观精神的产物或体现,是第二性的,派生的。而所谓“客观精神”、不过是主观精神的独立化、客体化,是把精神和物质的关系头脚倒置”的结果。如黑格尔把思想概念绝对化、神秘化,正如克思所说:“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他称为观念而甚至把它变成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7页)。因此,“绝对观念”不过是上帝创世说的变种。

当然,正如对待其他哲学派别一样,对待客观唯心主义也不能简单化,一概否定,而应当进行科学分析,吸取其有益的思想成果,如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等以丰富和发展辩证唯物主义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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