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修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49页(765字)

指共产党员党性的自我锻炼和培养。

党组织对每一个党员的党性锻炼和培养,随着党的事业的发展和形势的变化,不同时期有不同要求。在1942年整风运动以前,人们单纯从组织观念来理解党性修养;1912年,毛泽东在整风报告中把党性修养提高到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思想高度来认识;刘少奇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文中强调党员在思想意识、道德品质方面的修养。党中央对党员党性修养十分重视。

1941年8月1日,中共中央通过了《关于增强党性的决定》,提出增强党性的六条办法;中共中央第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根据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历史任务,提出党员必须遵守的十二条准则,对党员的党性修养提出了更全面、更高标准的要求。

共产党员的修养,不仅包括党员政治、思想的修养,也包括党员作风、道德品质方面的修养。党员必须按照党员标准全面地、严格地要求自己,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在政治上,每个党员必须树立共产主义的崇高理想和坚定信念,坚决拥护和贯彻党的政治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和党中央保持一致;在思想上,必须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来指导自己的思想和行动,要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在道德品质上要有高尚的共产主义的道德情操,要光明磊落,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在作风上,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遵纪守法,克服一切个人主义、损公利己、假公济私、搞特权谋取私利等非无产阶级思想。党员各方面的修养是相互联系、密切配合的。

其中,思想道德修养是基础,政治修养决定党员的政治方向,修养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党员的党性和思想政治素质。党员修养关系着党员的质量,也关系着党的政治、思想路线是否能顺利的贯彻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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