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生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55页(520字)

按党章规定,党员自由发表意见,管理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活动。

是保证全党思想上一致和组织上统一的基础。搞好党内民主生活的关键是执行党内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即执行民主基础上的高度集中、集中指导下的充分民主。为了充分发扬民主:(1)要切实保障党员的一切民主权利,党的各级领导人要由选举产生,必须向党员或党员代表报告工作,并听取党员意见。而且要创造一切条件,启发党员以对革命负责的精神主动提出建议,为正确集中造成良好基础。

(2)党的领导干部必须具有民主作风,对党内一切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集体讨论才能做出决定。不允许侵犯党员权利,压制批评、压制民主,或者滥用职权任意处罚党员。(3)每个党员必须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反对极端民主化、分散主义、无政府主义思想。(4)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必须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保证全党行动一致。

为了保障党内充分发扬民主,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党的各级组织对党员必须经常进行民主教育,建立正常的党内民主制度;健全党内组织生活;不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使党内民主生活正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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