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94页(353字)

意志支配下的思维活动。

常指能正确判断实际情况,明辨是非,排除不适当的情感冲动,正确调节自己的心理和行为的思维活动。理智过程既表现了意志的自我控制能力,也表现了对客观事物及环境的正确认识能力。在具体条件下,人的心理活动过程,知、情、意可能协调一致,也可能不协调。

在不协调时,可能表现为理智与情感的矛盾,这时理智比情感更能使人对环境做出正确的行为反应。理智排除不适当的情感冲动是意志坚强的表现。要提高理智的能力就应不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在从事正义事业的实践中,提高认识能力,锻炼自己的意志品质。

当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发生理智与情感冲突的苦恼时,思想政治工作者应及时发现,耐心地帮助、分析各种可能的行为后果,使理智战胜情感冲动,促进他做出正确的行为选择,解除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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