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34页(439字)

国家凭借政治权力,依照法律规定向纳税单位和个人无偿征收实物或货币。

特点是: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是国家出现后的产物,随着经济的发展,税收已经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形式。在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时,税收以征收实物为主;当商品经济充分发达后,则以征收货币为主。税收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具有不同的性质。

在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家财政主要通过税收,积累资金,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社会主义国家管理、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经济杆杠。

它既可以配合价格体系从宏观上调节社会的生产和流通;又可以从微观上进一步搞活经济,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中国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实行了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即从1984年第四季度开始,全面实行了以税代利的改革,打破了已经不再适用于国家经济发展所需要的单一税制的局面,逐步形成和建立一个适应四化建设需要的多层次、多环节的税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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