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利益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36页(486字)

亦称“整体利益”。

指人们有组织的整体中所有成员共同的好处、益处。社会主义社会的任何一个集体,如任何一个政党、团体、机关、企业、事业、街道、村庄、生产队等,都有其特定的整体利益。集体的性质不同,集体利益的性质、维护集体利益的措施和要求也不同。中国共产党乃至每个基层组织的集体利益,是革命阶级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是靠人们的集体主义思想和自觉纪律来维护的。

社会主义集体利益同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它同背离党、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小团体利益根本对立。不能以维护集体利益为名,化大公为“小公”,损害国家利益,扩大“集体利益”,搞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

所以,只有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利益为出发点的思想,才是无产阶级或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能否维护集体利益,是否具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是有无共产主义道德的根本标志。

要教育人们树立集体主义观念,自觉地维护集体利益,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及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在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发生矛盾时,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当集体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以国家利益为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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