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兵简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81页(398字)

精减人员、缩小机构,减轻负担、提高效率。

这是中国共产党提出的一项重要政策。1941年10月,由于日本帝国主义的野蛮进攻和国民党顽固派的进攻、封锁,抗日根据地物资极度匮缺,财政经济极端困难,为了战胜和克服面临的困难局面,党中央肯定了党外人士李鼎铭先生提出的“精兵简政”这条意见,并决定采纳作为一项政策。这一政策要求党、政、军各级机构精减人员,缩小机构,尤其要尽量减少机关行政人员和部队的非战斗人员,充实基层,投入生产部门,以减轻人民负担并使机关和部队变得更加精悍和更有战斗力。

解放后,精兵简政仍然是党和政府的重要政策。

在经济体制改革中,进一步精兵简政,按照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的原则改革国家机构的工作,是避免高度集中带来弊端,搞活企业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迫切需要,也是更好地发挥政府机构领导和组织经济建设职能,提高工作效率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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