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鼓励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84页(395字)

“物质鼓励”的对称。

因从事的劳动或某一行为得到的经济效果或社会效果比较显着,而在精神上给予的奖励。其具体形式有表扬、发荣誉证书、奖状、奖章和授予荣誉称号等。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都能激发人们的热情,鼓舞上进,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创造性,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人在生活和实践中,既有物质需求,也有精神需求,物质需求是首先的和第一位的,精神需求反作用于物质需求。因此,精神鼓励必须视物质条件的许可程度,尽可能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两者正确结合,可以加强彼此的效能,更能反映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基本分配原则:对社会的贡献越大,领取的物质财富就越多,得到的社会表扬就越大。随着向共产主义运动的不断前进,精神鼓励的作用将不断提高,因为随着最重要的物质需求得到日益充分的满足,随着劳动日益变成人们的生活第一需要,精神鼓励作用的提高趋势将表现得愈益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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