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各级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1页(198字)

党的十二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中央委员会决定;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的名额和选举办法,由同级党的委员会决定,并报上一级党的委员会批准。

代表一般应由党组织召开党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选举中,一定要经过充分酝酿讨论,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按照党章规定的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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