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休党员的组织生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5页(302字)

对因病长期休养的党员,党组织应从生活上、政治上关心照顾他们。

对他们的组织生活,应视具体情况,采取不同方式解决。(1)对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困难的同志,党组织不要勉强要求他们参加组织生活。

可指定党员负责进行联系,向他们传达党内文件的精神和党内重要活动的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2)对那些身体条件许可,本人坚持要求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同志,可以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和参加一些重要的党内活动。(3)对于那些休养地点距离本单位较远、休养时间较长的党员,党组织可开写党员证明信,把他们介绍给所去的疗养单位或有关地方党组织,由这些单位的党组织酌情安排他们过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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