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党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9页(198字)

普通党员的对称,亦指不受党纪国法约束或凌驾于党组织之上的党员。

其表现主要是:超越党组织所赋予自己的权限,侵犯集体的权限和别人的权限;不以平等的态度待人,摆官架子,动辄训人、骂人;谋求特权和私利,搞特殊化;不是按照规定编入党的一个组织,参加组织生活;等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强调指出:党员要接受党和群众的监督,党内绝不允许有“特殊党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