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3页(220字)

对经过预备期的考察,不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党员的组织处理。

这样的处理,一般是在预备期满或延长预备期满后实施。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有的预备党员因犯罪被捕法办等,可以提前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不是处分,也不影响其今后入党;再次入党,也不算重新入党,应履行新党员入党的一切正常手续。

党支部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需经上级党委批准。在此之前,这些人仍应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并按期交纳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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