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85页(1046字)

无产阶级政党所实行的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和实现正确领导的工作路线。

是历史唯物主义群众观点的具体运用,体现了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斗争实践中,把马克思主义关于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基本思想,系统地运用到党的全部活动中,形成了具有我党特色和风格的群众路线。其基本点包括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必须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立场观点,有事同群众商量,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党对人民群众实行正确的领导,必须采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即“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

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54页)党的群众路线是一个科学的、完备的理论形态,它有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

群众路线理论开始形成于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周恩来1929年9月主持起草的《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首次提出了“群众路线”的概念。毛泽东1934年1月《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的报告,论述党、红军和群众的关系,提出了一些重要的观点和原则。

在抗日战争时期,党中央和毛泽东对群众路线作了大量的精辟的论述,提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群众是真正的英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唯一宗旨”等观点,明确了群众路线的理论基础和阶级性质,丰富了群众路线的内容。

刘少奇在七大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了群众路线的科学含义,从而使群众路线的理论臻于成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中央和毛泽东及时提出执政党贯彻执行群众路线具有特殊的重要性,贯彻群众路线必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并把群众路线科学地概括为对待人民群众的立场、观点和领导人民群众的才能两个方面,使群众路线理论进一步完备。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总结了贯彻群众路线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提出了共产党员要把人民授予的权力,用来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而决不能以权谋私,党的方针政策要合乎民意,顺乎人心,今后,党的各项工作都要走群众路线,但不能滥用群众运动的形式等重要观点,丰富和发展了群众路线的理论。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着标志之一,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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