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选干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31页(426字)

即在领导班子选举中没有被选上的干部。

随着选举工作中民主程度的提高和差额选举办法的逐步实行,选举中必然有一部分干部落选,一般说来这是正常现象。落选的干部情况不一,落选原因也不一样。

有的因为好中选优,名额有限,没被选上;有的是本人条件虽好,但由于组织原因,选举人不完全了解情况,未能当选;有的是由于能力弱或班子不太需要而落选;有的是由于有某些问题,群众意见大,因而落选;等等。对落选的干部要具体分析,合理安排使用。

对表现较好,但因名额有限,或因选举人不了解情况而落选的干部,可以提拔安排别的职务,也可以安排相当原来职务的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的落选干部,有培养前途的,可以送出去学习,培养提高,或者下放基层锻炼,增长才干,然后视其情况另行分配工作;没有发展前途的,应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或者回原工作生产岗位。

对于缺点错误较多,群众意见较大而落选的干部,可根据其错误的性质和认识改正错误的程度,安排适当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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