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考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45页(474字)

分管干部工作的组织、人事部门或领导干部,为了准确地使用干部,而对干部的政治品质、思想品德、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政绩、学习情况等进行考核和了解。

干部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德、考能、考勤、考绩。考察中,要考察干部在“文化大革命”中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表现,重点考察近几年的政治表现和工作实绩。

要考察干部是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同党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一致。

考察工作实绩,要从干部的不同岗位,不同工作的实际出发,实事求是,不能简单地用同一个尺度去衡量所有干部。考察时,要注意发现和起用能够创造性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能够开创工作新局面,扎扎实实为人民办事的干部。经考察表现不好,或政绩不突出,能力弱的,要根据情况调整其工作。

在考察干部中,要充分听取各方面对干部的反映和意见;历史地、辩证地看待干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带框框,不受干扰,客观地反映干部的情况。考察工作结束后,要写出符合实际的考察材料。

干部考察工作应经常进行,积累材料,以便了解干部的全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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