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方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09页(405字)

干审工作所采取的形式和方法。

按形式分有普遍审查、个别审查、集体审查、立案审查、公开审查、秘密审查等;按性质分有正确的审查方式和错误的审查方式之分。根据历史上干审工作的经验教训,正确的审查干部的方式方法是党委领导,调查研究,专门力量和走群众路线相结合,以及和风细雨,用事实说话,以理服人。

要有保护干部的思想,审查的目的是为了澄清事实,分清是非,帮助干部放下包袱,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以便正确地使用干部,绝不能以整人为目的。从历史上审干的教训来看,搞运动的方式、关押审查的方式、搞逼供信的方式等,是错误的审查方式。用这些方法审查干部,往往出现“左”的偏差。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用对待敌人的方式对待同志,结果必然是伤害干部,造成冤假错案。

要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干审工作,必须认真记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坚持实事求是的根本原则,采取正确的审查方式,反对任何错误的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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