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功者受奖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19页(239字)

“立功者”是指在“肃反”运动中不但自己真诚坦白,又能积极检举其他反革命分子,并经查证属实的反革命分子。

“立功者受奖”,即在运动中将功折罪,对其免予刑事处分或其他处分。在“肃反”运动中,不但自己真诚坦白,并能积极协助政府进行“肃反”工作,发现重要反革命分子和破获重要反革命案件的反革命分子,经证明事实属实,应算立有大功。不论其过去罪恶大小(包括血债),应免予刑事处分,并根据具体情况给以物质奖励。物质奖励由省市以上的公安部门发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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