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年整风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57页(1285字)

中国共产党进行的一次以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以反对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为内容的开门整风。

这是根据中共八大关于加强执政党建设的精神,为了提高全党的克思列宁主义水平,改进作风,以适应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形势而进行的。1956年9月中共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后,在新的伟大变革时期,党内许多同志并不了解或不很了解国内的新情况和党的新任务,不会处理新时期的新矛盾。同时又因为党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处在执政的地位,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加上革命和建设取得了巨大胜利,一部分党员干部的骄傲自满情绪、脱离群众和脱离实际的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和主观主义,又有了新的滋长。一部分立场不坚定的分子,形成一种特权思想。针对这种状况,为贯彻党的八大路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党范围内进行一次整风运动。1957年春天,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重要报告,系统阐述了两类矛盾的学说,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接着,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论述了进行整风的重要性。

当时这两个报告在党内外进行了传达和讨论,这实际上是整风运动的开始。1957年4月2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阐明运动的目的和意义,规定了运动的内容、方针和方法。

指示要求,以毛泽东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为整风运动的指导思想,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作为整风的主题。通过整风,主要是“检查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情况”;检查不从六亿人民出发,不从团结全党出发的宗派主义现象;检查不从实际情况出发的主观主义现象。指示还指出,要实行“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对于犯了错误的人,“除严重违法乱纪者外,一概不给以组织上的处理,并且要给以积极的、耐心的帮助,这样来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目的。”还规定,欢迎非党群众在自愿的基础上参加整风运动。指示强调,这次整风应该首先从县级以上、军队团级以上的党组织以及大的厂矿和大专院校的党组织开始,并且应该首先从检查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开始。5月1日,指示在《人民日报》上公开发表。各级党组织立即领导全体党员认真学习整风文件,发动广大干部、群众帮助党整风。

在整风过程中,广大党员、群众和爱国人士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向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提出了大量有益的批评和建议,这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正常步骤。但是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鼓吹所谓“大鸣大放”,向党和新生的社会主义制度放肆地发动进攻,妄图取代共产党的领导。

6月8日,中共中央发出指示,决定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在全国开展反右派斗争。在当时的形势下,对这种进攻进行坚决的反击是完全必要的,但是由于党在指导思想上出现了“左”的错误,斗争扩大化了,打击面宽了,造成了不良的后果。到8月反右派斗争告一段落。各级党组织继续整风,到1958年夏,整风运动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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