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33页(230字)

清代选拔官员的一种制度。

乾隆十七年(1752年)定制,在会试后拣选应考3次而不中的举人,由礼部分省造册,咨送吏部,派王大臣共同拣选。选取者分二等:一等以知县试用,二等以教职铨补,称为举人大挑。大挑6年举行一次,意在使举人出身的有较宽的出路。挑取的标准重在形貌与应对。

相传有“同田贯日气甲由申”八字诀。合于前四字的形貌者为合格,例如:长方形的面容为“同”,方形的面容为“田”,身体强大为“贯”,身体匀称为“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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