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花齐放 百家争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54页(533字)

是发展社会主义科学文化长期的、基本的方针。

1951年,毛泽东为中国戏曲研究院的成立题词:“百花齐放,推陈出新”。1953年,毛泽东又就中国历史问题的研究提出了“百家争鸣”的口号。1956年,中共中央和毛泽东把“百花齐放,百家争鸣”作为科学文化工作的一条根本方针提出来。

它的基本点是,尊重科学和艺术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扬学术民主和艺术民主。艺术上不同风格、流派和形式的作品可以自由竞赛,科学上的不同观点可以自由讨论;艺术上、科学上的是非真伪要通过艺术和科学的实践去检验;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发扬正确的东西,纠正错误的东西。“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得并不顺利。

这一方针提出的第二年就开展了后来严重扩大化了的“反右派斗争”,以后,随着“左”的思想日趋严重,政治运动一个接一个连续不断,这条方针基本上没有实行,“文化大革命”时期,更是被抛在一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重申:必须坚决执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这条方针重新被提出并恢复实行。

“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的提出和实行,不是权宜之计,而是得到宪法保障的国家民主制度和人民民主权利的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是繁荣我国科学文化所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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