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费
书籍:组织人事工作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14页(234字)
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按其工资总额一定的比例,或按绝对数额提取的,主要用于本单位工作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的经费。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的提取标准,建国以来有过几次变化。50年代,区级以上机关的工作人员的福利费,为工资总额的5%;60年代,中央级机关,为工资总额的2%,省、市、自治区以下的各级机关,为工资总额的2.5%;70年代后期,中央级机关改为按每人每月1.5元提取,各省、市、自治区也根据情况作了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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