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94页(909字)

1945年4月23日至6月11日在延安举行。

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547人,候补代表208人,代表121万党员。这次大会是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即将取得最后胜利和中国抗日战争战略反攻的前夜召开的。

大会的任务,是团结一切进步力量,克服内战危机,争取光明的前途和命运,反对另外一种黑暗的前途和命运,彻底打败日本侵略者,为建设独立、自由、民主、统一与富强的新中国而斗争。

大会的议程有四项:毛泽东作政治报告,朱德作军事报告,刘少奇作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选举新的中央委员会。

大会经过讨论,通过了《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案》、《关于军事报告的决议案》和新党章,还通过了《关于死难烈士追悼大会的决议》。大会根据毛泽东的报告,正确地规定了党的政治路线:放手发动群众,壮大人民力量,建立一个新民主主义的中国。

大会还正确地制定了人民军队、人民战争的军事路线,规定了正确的建党路线,强调党的建设“首先着重在思想上、政治上进行建设,同时在组织上进行建设”,使党的发展过程成为克思列宁主义的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日益结合的过程,使党的建设过程同党的政治路线、党与资产阶级的关系及党与武装斗争的关系密切相联,使我们党成为一个广大群众性的、强有力的党。大会通过的党章,以极简洁的语言,叙述了毛泽东思想的产生、发展及其内容,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与中国革命实践之统一的思想——毛泽东思想,作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针,反对任何教条主义的或经验主义的偏向。”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44人,候补中央委员33人。

在七届一中全会上,选出了新的中央领导机构。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陈云、康生、高岗、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毛泽东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兼中央政治局主席;毛泽东、朱德、刘少奇、周恩来、任弼时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

它正确地总结了我党领导中国革命的斗争经验,制定了党的路线,确定了以毛泽东思想作为全党的指导思想,为取得抗日战争的彻底胜利和后来人民民主革命在全国的胜利奠定了巩固的基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