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496页(446字)

党中央根据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于3月21日至31日在北京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62人,全国党组织所派出的代表257人。会议由毛泽东致开幕词,陈云代表中央委员会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邓小平代表中央委员会作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问题的报告。

刘少奇、周恩来、朱德、彭真、董必武、林伯渠、张闻天、彭德怀等作了发言。会议最后一致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草案的决议》、《关于高岗、饶漱石反党联盟的决议》和《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并根据最后一项决议,选出了以董必武为书记的中央监察委员会。

毛泽东在最后一天会上讲了话。另外,在这次会上,还有许多同志对党和国家的工作提出了正确的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

整个会议充满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气氛,充分显示了全党在思想上的一致性,大大增强了党的团结。这次全国代表会议的召开,对于我国正在进行着的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伟大事业有着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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