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语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22页(359字)

又作“案语”。

反映对正文有所说明、评论、提示或另有所要求的文种,多用于机关、单位编发的简报、参阅文件或其他内部或公开的文字材料。一般由编辑者拟写,也有的由发文机关领导人亲自拟写。多数按语置于文件的正文之前,并标明“按语”或“编者按”、“按”等字样,这是针对全篇材料的;也有的夹在文中,加括号标明,这是针对某一段文章或某一节引文的。

根据内容性质和作用,按语可分为:(1)说明性按语,主要说明所编发的文件材料的依据和意义;(2)提示性按语,即指出所编发的文件材料中带有普遍意义的问题;(3)评论性按语,针对所编发的文件材料表明制发单位的议论观点;(4)要求性按语,借所编发的文件材料着重对下发单位提出某些要求意见。拟写按语应当注意:要有强烈的针对性;要观点鲜明,画点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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