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61页(363字)

我国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简称“全总”。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建立了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作为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机关。1925年5月在广州召开第二次全国劳动大会改为中华全国总工会。

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全总被迫转入地下。

1948年8月在哈尔滨召开了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决定恢复全总名称。

全国解放后,全总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教育和组织工人为实现党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而斗争。1978年10月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修改并通过了《中国工会章程》,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各地区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全国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全国工会代表大会。它的主要领导机构有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书记处。

机关报是《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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