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货物数量统计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306页(279字)
指进出口货物一律按净重计算其数量的统计。
确定净重时,一般以扣除外层包装后的自然净重为计算标准。对于有零售包装(即内包装)的货物,不必扣除零售包装的重量。在合同、发票等单据上只有毛重没有净重的货物,可以按毛重统计;有关单据上只标明扣除内层直接包装后的净重(货物本身的净重)的,如罐头食品、瓶装西药片剂等,按净重统计;对于有固定包装,在习惯上一直有标准重量的货物,如果与实际重量稍有出入,而买卖双方互不计较,可按标准重量统计;对于可以由其他已知的计量单位换算重量的货物,如木材能从体积换算重量的,按换算重量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