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429页(222字)
亦称“劳务收入”。
指利用劳动或土地等提供服务而得到的收入。在资本主义国家的统计中,把服务看作无形的商品,它不仅包括文教卫生、科学技术、行政管理和生活服务等部门的活动成果,还包括运输和商业等部门创造的价值。
在不创造物质产品的服务部门中,把各单位的纯收入以及所有个人的工资和报酬相加,就是全部服务收入。统计服务收入,可以反映服务部门的规模、构成和发展,研究服务部门与生产物质产品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