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505页(284字)
表明同类现象变动情况的比较指标。
它可以反映动态比较,也可以反映静态比较。前者如不同时期的商品价格的比较指标,后者如不同地区的工资水平的比较指标。一般用于综合多种不能直接相加的现象,以反映其总的变动程度;分析多因素现象动态对比中各因素的变动程度;进行平均数的动态分析。
指数按所反映现象范围的不同,可分为个体指数和总指数;按所反映现象性质的不同;可分为数量指标指数和质量指标指数;按计算形式的不同,可分为综合指数和平均数指数;按采用基期的不同,可分为定基指数和环比指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