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统计辞典

商品资金定额

书籍:统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648页(699字)

基层批发和零售企业对储备商品所核定的资金额度。

根据企业经营范围、销售规模、货源情况、供应方式,并参考历史资料核定。通常有两种核定方法。

一种是按计划期商品销售进价和商品资金周转次数或周转天数来核定。计算公式为:

计划期商品资金周转次数或天数,一般根据报告期的预计次数或天数,结合计划期的具体情况确定。

另一种是在核定商品定额的基础上核定资金定额。计算程序为:

计划期平均每日销售量,可根据计划期该种商品销售总量除以计划期天数求得。商品周转天数是指从购进到销售所需的全部时间,包括:进货在途天数,销售准备(指拆装、整理等)天数,商品陈列待售天数,保险天数,以及进货间隔天数。在进货前一天,商品储备量为最低;在进货后当天,商品储备量为最高。

因此,商品周转天数就有最低、最高和平均三种。

按照以上天数计算的商品定额,即为最低、最高或平均定额。其中最低定额是防止商品脱销的警戒线;最高定额是防止商品积压的警戒线。通常,平均定额是核定商品资金定额的依据,因为各种商品之间,资金可以调剂使用,当某些商品处于最高定额时,另一些商品可能处于最低定额。

按照商品定额核定商品资金定额的计算公式为:

某种(或某类)商品资金定额=商品平均定额×平均单价

以上两种方法,前一种计算较粗略,但比较简便;后一种计算较细致,但比较繁复。

上一篇:商品总销售额 下一篇:统计辞典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