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纪事本末》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中国青年出版社《中国史学名著题解》第186页(2139字)

明史纪事本末》一书,记述了从公元1352年(元至正十二年)朱元璋起兵反元,到公元1644年(明崇祯十七年)李自成领导的农民起义军攻克北京,崇祯皇帝(朱由检)吊死煤山为止,将近三百年的明朝历史。

全书共列八十个专题,每题一卷,即八十卷。每卷之后,都附有“谷应泰曰”的史论一节,采用骈偶文体,所论间或亦有新意。

本书作者谷应泰(公元1620-1690年)字赓虞,别号霖苍。直隶丰润(今河北丰润县)人。清初学者,博闻强记,又会做文章。公元1647年(顺治四年)中进士,历任户部主事、员外郎,公元1656年(顺治十三年)起为浙江提学佥事,《明史纪事本末》就是在此任内编纂的。

关于本书来源,清代学者中间有种种传说:有的说,是用五百金向张岱买来的,原书名《石匮藏书》;有的说是取材于谈迁的《国榷》,其后说是杭州的秀才陆圻所作;还有的说是请徐焯代写的。总之,不承认是谷应泰编纂的。

不过,从有关资料看来,这些传说,都没有充分根据,不足为信。谷应泰当上学政后,是延揽了一些文人,如陆圻、徐焯和张子坛等人做他的幕僚。他们是有可能协助谷应泰做一些编写工作的。本书内容充实,详略得当,首尾一致,应是由谷应泰增删笔削,最后总其成的。

当然,在编纂过程中,为博取众家之长,象张岱所辑的《石匮藏书》,谈迁的《国榷》等书,谷应泰应是参看过的。而且,在成书的前后,广泛征求他人意见,或请人斟酌内容、修改文字,也应是情理之中的事,不可以就认为是抄袭他人之作,甚至以为是全凭他人写成的。

谷应泰编纂《明史纪事本末》,是企图总结明朝兴亡的历史经验,为巩固当时新建立的清王朝服务。

因此,对那些谨守“君臣大义”的忠臣、义士,大力表彰;而对于农民起义,却大加诬蔑。

但是,《明史纪事本末》文笔简明,对明朝重要的史事,进行了较好的概括,这就有助于读者了解明朝历史的基本状况。尤其是本书对于关系到治乱兴衰的政治事件,如农民起义,从前期的山东唐赛儿起义,浙闽矿工起义,郧阳流民起义,中期的河北、四川和江西等地的农民起义,到明末的全国性大起义,都有专篇作集中的记述,以致全书有关农民起义的专题即达十五篇之多,约占总篇数的五分之一。

此外,对宦官阉党专权,倭寇侵掠我国东南沿海,以及修治运河,治水江南,矿税对人民的危害等,也都作了专篇论述,因而有较高的史料价值。

更为重要的是,本书编成于清朝初年,《自序》作在公元1658年(顺治十五年),比《明史》成书,早了八十年,而且,它不是仅仅抄撮某一部编年体或纪传体史书,编排而成的,它是综合了许多种史料,特别是当时明朝野史流传的还很多,谷应泰得以尽量采用。

正因为如此,本书对某些史实的记述,同其他史籍,包括《明史》的记载,都有明显的不同。所以,史学界对它的评价很高,以为可以和别的明史着作相互参证,作为考证《明史》之用。

本书不足的是,在内容上没能全面反映明代的重要历史事件。例如,对于明朝封建统治者对人民群众的政治压迫和经济剥削,以及其为巩固封建政权而制定的各项制度,都不予记述;在对外关系方面,明初郑和下西洋,乃是促进我国和东南亚地区经济、文化交流的一件大事,但在书中却完全没有提及。

《明史纪事本末》成书以后,谷应泰于公元1658年(顺治十五年)所刻的筑益堂本,是最早的刻本,其后翻刻的很多,最通行的是江西书局本和广雅书局本。

1977年中华书局校点出版的《明史纪事本末》八十卷,是以筑益堂本为底本,并与《四库全书》文津阁本、江西书局本、广雅书局本、崇德堂本、思贤书局本互校过。

还参考了《明实录》、《鸿猷录》、《续藏书》、《国榷》、《石匮书后集》、《明史》、《明通鉴》和《明纪》等书,订正了一些错字,并加了校注。有鉴于本书缺明朝末年中央政府与清方接触的内容,中华书局这次印行的校点本收录了浙江图书馆所藏的傅以礼传抄本为底本的《明末纪事本末补遗》六卷。

这部书专记清朝的兴起,及其在东北、河北和山东等地与明军作战的经过。傅以礼认为这六卷书,可能也是出于谷应泰之手,原是《明史纪事本末》的组成部分,是很有见地的。清初文字之禁渐严,《明史纪事本末》成书后,御史董文骥就曾经指控书中有不利清统治者的话,清世祖福临还派人去检查过原书。谷应泰为了对付检查,付印前改版,抽出最后一部分关于晚明的史实,也是可能的。

这部分书,后由傅以礼改题为《明史纪事本末补遗》,定为六卷。此外,本书还收录了清初彭孙贻所着的《明史纪事本末补遗》五卷(以《涵芬楼秘笈》本为底本)。为了让读者了解谷应泰等人的生平和《明史纪事本末》的编纂过程,中华书局本还选辑了有关资料,如《谷赓虞先生传》、《高岱传》、《陆圻传》、《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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