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45页(719字)

即社会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

它是生产方式的社会形式。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依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种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是社会生产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一定的生产关系是在一定的生产力的基础上产生的;生产关系反过来又促进或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与现存的生产关系发生尖锐矛盾。在阶级对抗的社会中,这种矛盾表现为阶级矛盾和斗争。

代表先进生产力的阶级就会起来革命,建立新的生产关系,以适应生产力的发展。生产关系是人们一切社会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政治、思想、文化等其他方面的社会关系都是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产生和建立起来的。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指出,生产关系具体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分配、交换、消费过程中的关系。

它们构成一个总体中的各个环节,彼此作用。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将生产关系概括为“人类各种社会进行生产和交换并相应地进行产品分配的条件和形式”。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把生产关系的内容概括为三个方面:(1)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2)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3)完全以上面两个方面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

其中生产资料所有制是起决定作用的,是生产关系的基础,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在人类历史上,已经出现过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即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原始公社制生产关系,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奴隶占有制生产关系、封建主义生产关系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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