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72页(397字)

农村的资产阶级。

富农一般占有土地;也有自己占有一部分土地,另租入一部分土地的;也有自己全无土地,全部土地都是租入的。富农一般都占有比较优裕的生产工具和活动资本,自己参加劳动,但经常地依靠剥削为其生活来源的一部分或大部分(在我国,土地革命时期规定占全家一年总收入的15%以上,全国解放初期改为25%以上)。富农的剥削方式,主要是剥削雇佣劳动,即雇长工。此外,或兼以一部分土地出租剥削地租,或兼放债,或兼营工商业。

富农带有半封建性,但一般都自己参加劳动,在这点上它又是农民的一部分。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他们在反对帝国主义斗争中可能成为一种间接的革命力量,在反对地主的土地改革中可能保持中立。

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富农经济逐渐失去其存在的基础,作为阶级的富农阶级在中国大陆上已被消灭。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经过长期改造,已经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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