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81页(360字)

通常是指国家、民族、政治集团之间非战争的关系状态。

和平与战争一样都是社会的政治现象,战争是流血的政治,和平是不流血的政治。和平与战争又是对立的,要争取和平,就必须制止战争,要实现人类社会的永久和平,就必须消灭战争。和平就其范围分,有世界和平、国际和平、国内和平。

就其性质分,有帝国主义和平、社会主义和平等。帝国主义和平只是帝国主义两次战争中的间隙,一旦利用和平把进行帝国主义战争的准备作好,又会爆发新的帝国主义战争。社会主义和平是在推翻了资产阶级和一切剥削阶级的统治,建立了社会主义社会之后出现的和平,是真正的、民主的、持久的和平。

克思主义认为,要实现真正民主的和平,必须和无产阶级革命联系起来,只有消灭帝国主义,推翻整个人剥削人的制度,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永久的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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