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民族统一战线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14页(636字)

中国人民在抗日战争中形成的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大众为主体,以人民革命武装力量为核心,包括一切愿意抗日的阶级、阶层、团体和个人在内的广泛的抗日政治联盟。

1935年随着中日民族矛盾的激化和上升,中国共产党发表了《八一宣言》,号召停止内战,一致对外。同年12月又在瓦窑堡召开政治局会议,决定了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策略。

1936年12月在中国共产党努力下,促成了“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迫使国民党停止了内战。

1937年2月中共中央提出了建立国共合作的具体主张。“七七事变”后,中共中央于7月15日把《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交付国民党。9月23日蒋介石发表谈话承认中国共产党的合法地位,从而实现了国共合作,正式形成了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它是一个包括进步力量(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其他小资产阶级),中间力量(民族资产阶级、一部分地方实力派和其他爱国分子),顽固力量(以蒋介石为代表的英美派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广泛联盟。在统一战线中,中国共产党坚持了独立自主原则,放手发动群众,开展敌后抗日游击战争,扩大抗日人民武装和抗日根据地,并在根据地建立了人民民主政权。同时根据各阶级之间的关系,针对国民党顽固派的消极抗日、积极反共的政策,采取了“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孤立顽固势力”的策略原则,对顽固派进行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从而发展了人民抗日力量,巩固和壮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保证了抗日战争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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