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56页(587字)

这是中共十三大系统阐述的中国正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科学论断。

这个论断包括两层含义:第一,中国社会已经是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必须坚持而不能离开社会主义;第二,中国的社会主义社会还处在初级阶段,我们必须从这个实际出发,而不能超越这个阶段。它不是泛指任何国家进入社会主义都会经历的起始阶段,而是特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生产力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经历一个很长的初级阶段,去实现别的许多国家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实现的工业化和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从50年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基本实现,至少需要上百年时间,都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这个阶段,既不同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尚未奠定的过渡时期,又不同于已经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阶段。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逐步摆脱贫穷、摆脱落后的阶段;是由农业人口占多数的手工劳动为基础的农业国,逐步变为非农业人口占多数的现代化的工业国的阶段;是由自然经济半自然经济占很大比重,变为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阶段;是通过改革和探索,建立和发展充满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体制的阶段;是全民艰苦创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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