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时代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75页(381字)

指继蒙昧时代之后人类社会发展的第二个时期。

美国进步史学家摩尔根在《古代社会》中使用的一个术语。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肯定了摩尔根把人类社会划分为蒙昧、野蛮、文明三个时代的历史分期法,并指出:“野蛮时代是学会经营畜牧业和农业的时期,是学会靠人类的活动来增加天然产物生产的方法的时期。”(《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页)它始于陶器的发明与使用,终于铁器与文字的出现,经历了三个阶段:低级阶段,学会制陶术,驯养、繁殖动物和种植植物,出现游牧部落,实现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中级阶段,驯养家禽,灌溉种植和制砖建筑;高级阶段,铁矿冶炼,文字发明与使用,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实现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随着原始社会公社制的解体与阶级社会的产生,便进入文明时代。

野蛮时代相当于新石器时代至金属器时代初期。

上一篇:蒙昧时代 下一篇:文明时代
分享到: